契约社会+太平洋警察

在“五月花”号登陆以前北美就已有英属殖民地,为何他们把“五月花”登陆当作美国历史的起点? 或许是因为五月花的登陆还伴随着“五月花公约”的签订。曾经很好奇像美国这样一个由不同国家不同人种的人构成的移民国其凝聚力从何而来?之前看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里面提到一个原因:美国是个契约社会。他们把政府建立在书面的契约上,约定各种权利义务。州有州法,国有国法,还有法律规定州法和国法的的关系。即使各个州相对独立,也能保证大家除了有自己是某个州的人以外,还有自己是美国人的概念。但是我又有一个新的问题,如果说这种契约意识是从清教徒登陆开始建立并逐步巩固完善的,我可以理解。可是美国有很多新移民,他们大多数都是在自己国家呆到成年,带着已经成形的另外一个社会文化意识来到美利坚,对于这样大批的新移民他们是不是也有美国人观念呢?他们如何建立这种契约意识的呢?还是他们终其一生都没有办法建立起归属感?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情味浓厚的国家来的移民,如何融入美利坚这样的社会?

说到这里,我觉得美国人对恋爱很婚姻的态度差异也与这样的历史背景有关。因为恋爱是无契约的,没有立下字据的东西,违反了不仅没有责任似乎都不需要背负道德的谴责。而婚姻严重程度就大不一样了。结婚是有法律效力的,是签字画押了的,因此变得格外严肃,开始牵扯到责任,人格,道德,开始与美国人成天奉为真理的“自由”挂钩,这可就了不得了!当然,他们离婚也离的干脆。离婚也是一个遵守契约的表现。美国的小三比中国的貌似要幸福,因为不用永久当小三,很快可以升级为正房。家里放个正房找小三,那可是违反契约的。由于遵守规定的习惯,美国人很自觉的先离婚再结婚。50%离婚率就这么来的。 (根据个人经验瞎掰,请谨慎阅读~)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老太太总是给我叨叨说美国是太平洋的警察,谁的家务事都要插一脚。我一个学政治的美国朋友也给我说:美国管的事情确实太多了,很多根本就不是我们的事情。我想这或许有两个原因: 1 早期的清教徒是由于宗教迫害来到北美大陆,抱有宗教理想,说美国是个宗教国家一点都没错。所以他们有些“救世”的观念。所以管了人家的事情,还不觉得,好像是自己份内的工作。救世嘛。 2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不像中国,德国这样,有自己的民族。美国接纳四方之 人,也管四方之事,与其它一些有特定民族的国家相比,更加将“人类”视为一个大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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